邵陽新聞網6月27日訊(通訊員 彭朝輝 張曉琴)“這個款項要得太難太艱辛了,沒想到這些欠款還能以這種方式拿回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苯?,邵陽縣人民檢察院積極發(fā)揮民事檢察監(jiān)督職能,促成被執(zhí)行人在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與申請執(zhí)行人達成和解并積極履行還款義務,以實際行動與法院共同破解“執(zhí)行難”問題,為這場長達4年的執(zhí)行“難題”畫上圓滿句號。
2018年5月至6月,銀某與人合伙承包工程急需資金,先后向蔣某借款22萬元。由于銀某未在約定時間內還款,被起訴至邵陽縣人民法院。2020年7月,縣法院判決銀某償還22萬元借款給蔣某。因銀某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蔣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又因銀某常年在外地,電話聯系不上,不積極賠償,導致時近4年該執(zhí)行案件遲遲沒有結果。2024年4月,蔣某向邵陽縣檢察院申請執(zhí)行監(jiān)督。
案件受理后,縣檢察院迅速行動,調取相關執(zhí)行卷宗,開展實地走訪,通過調查核實發(fā)現銀某正在廣東省江門市當包工頭,且家里有兩套房產。承辦檢察官遂與法院執(zhí)行局工作人員多次聯系雙方當事人,結合案件情況多角度進行釋法說理,共同引導雙方當事人妥善解決問題,經過不懈的努力,最終銀某表達了還款意愿。為了更加公正、高效地實現定紛止爭,縣檢察院聯合法院與雙方當事人共同商議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經過現場調解,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當場簽訂和解協議,支付了部分借款,承諾以房產為抵押在規(guī)定時間內還清剩余借款。
下一步,邵陽縣檢察院將以檢護民生、檢察護企專項活動為抓手,積極探索多元民事檢察和解工作模式,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有效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達到雙贏多贏共贏的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