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開發(fā)銀行湖南省分行資深專家梁慶凱。
紅網時刻3月10日訊(記者 肖娟)2021年的全國兩會,鄉(xiāng)村振興成為高頻詞。政府工作報告、“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草案對全面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提出一系列新舉措。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開發(fā)銀行湖南省分行資深專家梁慶凱認為,民族要復興,鄉(xiāng)村必振興。他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盤活農村的資源,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從而帶動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梁慶凱表示,長期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建設,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不少配套措施,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存在制度不完善、發(fā)展不平衡、交易范圍較窄、服務功能不強等問題。
以交易范圍為例,農村農用土地“三權分置”基本完成,農村宅基地“三權分置”也已開始試點,農村產權可交易的標的明顯增多,但全國不同地方對可交易標的的規(guī)定不一。
梁慶凱建議在全國范圍內加快建立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從而激活農村沉睡資產,助力鄉(xiāng)村振興。
他建議從四個方面加強頂層設計:一是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制度體系;二是加快建立“省→市→縣→鄉(xiāng)→村”五級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三是適時豐富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的標的類型;四是大力增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機構的公益性、綜合性、專業(yè)性。通過為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建設搭建“四梁八柱”,解決農村產權流轉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等問題,為農村產權流轉搭建橋梁,從而讓廣大農民分享改革的紅利。
那么,農村哪些沉睡資產可以轉化為資本?梁慶凱認為《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fā)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給出了基本思路。主要包括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林權、“四荒”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農業(yè)生產設施設備、小型水利設施使用權、農業(yè)類知識產權、農村建設項目招標、產業(yè)項目招商和轉讓等。
梁慶凱建議,順著《意見》的基本思路和制度精神,密切跟蹤農村產權改革進展,圍繞“確權、賦權、活權、保權”,適時推動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節(jié)余建設用地指標、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經上級批準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集體經濟組織股權、農村水域灘涂經營權、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使用權、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招商等符合政策法規(guī)的新型涉農產權,入場流轉交易,增加農民財產性收益,增強鄉(xiāng)村振興的內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