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9月13日訊(通訊員 趙禮軍)近日,邵東市一酒店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5200元整的行政處罰,目前該單位已繳清罰款。
此前,大隊監(jiān)督檢查人員在檢查中發(fā)現位于邵東市宋家塘昭陽大道01棟101-1108號的鑫云大酒店存在部分應急照明燈損壞,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存在故障、屏蔽,濕式報警閥故障、消火栓泵、噴淋泵不能聯動啟泵,消防設施、器材、消防安全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多處火災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guī)定。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fā)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該酒店罰款伍仟貳佰元整,并要求在規(guī)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這份消防“罰單”對酒店負責人起到了強烈的警戒作用。該酒店負責人表示,將認真吸取教訓并在整改工作中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切實加強對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不斷推進隱患整改進程,確保按期整改到位。下一步,大隊將加大執(zhí)法力度,鐵腕整治各類消防違法行為,著力從源頭上消除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