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新聞出版局、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 2022 年全市春季教育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邵陽市中小學春季學期收費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進一步規(guī)范教育收費秩序。
2022年春季義務教育學校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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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校根據教學需要,安排學生完成課堂作業(yè)的作業(yè)本,可由學校按統(tǒng)一格式、數量、金額的原則代學生無償購買。初中生每生每期不超過15元、小學高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10元,小學低年級每生每期不超過7元。
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暫定4元/課時,每學期課后服務收費總額不超過800元,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減免政策,減免費用由屬地財政按實足額補貼。
2022年春季高中學校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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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分省級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兩個檔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為每生每期800元。
書籍課本費按實收取,作業(yè)本費每生每期不超過20元。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暫定5元/課時,每學期課后服務收費總額不超過1200元;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校外活動,屬學生個人消費且須由學校統(tǒng)一支付的,可按次向學生據實收取,事后應及時公布,不得按月或按學期預收。高一新生入學體檢,可按每人次18元收取。
《通知》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必須嚴格按照中小學教輔材料推薦選用“限年級、限學科、限范圍、限數量、限總額”的要求,堅持學生自愿和“一科一輔”原則,學校要做好無償代購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要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免費教輔材料。各地不得將面向學生公開發(fā)行的刊物列入教輔材料,應由學生自愿征訂。
中小學校不得在正常教學計劃之外組織有償補課活動,嚴禁公辦中小學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各級各類學校不得利用教育、教學場地、資源舉辦面向中小學校學生的培訓補課并收取費用,也不得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面向中小學校學生收費的各種學科類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
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圖書館查詢、午休管理服務、課后看護、自行車看管、取暖、降溫、飲水、商業(yè)保險、校園安全保衛(wèi)、軍訓(含軍訓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照相費等)等費用納入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
課后服務費嚴禁以家長委員會名義代收,嚴禁學校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不得將寄宿管理等學校常規(guī)管理服務納入課后服務收費內容,對于未參加課后服務的寄宿學生,學校應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間的學習和生活,不得違背學生家長意愿強制收費或捆綁收費。
各級中小學校必須確保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子女與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對學校和有關單位不按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或違反規(guī)定巧立名目收費的,要按各自職責依法進行嚴肅查處,并依照相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