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新聞網5月14日訊(通訊員 雷吉爾)自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以來,洞口縣人民法院石江法庭堅定“四個自信”,樹牢“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認真查擺法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深入檢視,剖析根源。
一是結合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嚴明工作紀律,更加積極主動地當事人提供司法服務。二是在遵循司法規(guī)律的前提下縮短辦案周期,加快結案進度。確定開庭后“五個工作日內結案的制度”。加強院庭長對案件辦理的監(jiān)管。開庭后五個工作日內未能結案的要向庭長匯報,開庭后一個月內未能結案的要向分管副院長進行書面說明。三是做細庭前工作,加大送達力度,盡力防止因送達問題而遲延開庭;庭前組織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固定當事人的基本訴求,明確無爭議的案件事實,羅列庭審須查明的關鍵事實,提高審判效率,防止因準備不足而多次開庭。四是踐行馬錫五審判方式,提高審判質量,嚴防加快結案進度而導致案件質量滑坡。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地方做起,注重實地調查核實,注重依靠人民群眾查明案件的真相,注重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與訴求,注重釋法明理。